您的位置:
化妆品行业网 > 行业资讯 > 行业监管 > 正文

法官提示:勿轻信无资质美容机构广告 留好证据是维权关键

中国化妆品行业网 | 发布: 2018-03-26 13:00 | 编辑: jaction 丨点击量: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熊琳)轻信美容机构广告,认为可用新技术进行美容项目,一次性交费15万余元后,却发现该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日前,赵女士将某美容中心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提示,轻信美容机构广告会有风险,留好证据是维权关键。
  
  赵女士起诉称,偶然看到某美容中心广告,称可利用国际领先技术进行面部美容。经电话了解,美容中心称可利用新技术进行隆鼻等项目,并承诺能够达到理想效果。赵女士到店后,在店员的推介下一次性交费15.62万元。此后,美容中心工作人员仅用手挤、夹子夹等方式为赵女士提供服务,并未使用其承诺的新技术。随后,赵女士发现该美容中心并不具备相应资质,故终止隆鼻项目,并不再继续矫正牙齿等其他项目。同时,要求美容中心退费,遭拒绝后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美容中心与赵女士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因双方无书面合同,对合同的解除、服务费的退还等无明确约定。现赵女士明确表示不再接受服务,双方服务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未履行部分应退还。双方提交证据和当事人陈述显示,赵女士已接受“鼻子塑形”一次、“激活”服务五次,且认可服务价值。最终,法院酌情判定赵女士支付服务费1万元,美容中心退还剩余费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提示,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服务时,应详细了解美容机构资质,勿轻信广告。此外,消费前,对美容服务项目和价格应进行详细了解,每次消费时都要进行签字确认,同时注意留存收据、发票等消费记录和原始凭证,一旦发生纠纷,便于维权。

对本文章咨询 相信品牌的力量

*您的姓名:

*手机/电话:

*咨询品牌:

*详细地址:

留言内容:

标签: 美容机构   
来源: 新华社
(提示:以上内容为用户自行转载或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其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请慎重判断。)

特别推荐

热点图文

合作伙伴     PARTNER
化妆品品牌 丽人 伊人网 网络整合营销 精品女性网 软文 美容网 美妆网 新潮网 时尚生活网 男神们 中国时尚在线 喜尚网 高端女性时尚网 软文发布 珠宝加盟 精致女人网 鹿仔港奶茶 芋观园官网 女人网 轻时尚品牌网
首页关于我们免责声明广告服务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合作QQ:1039585111 Copyright © 2012-2018 备案号: 粤ICP备1407362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