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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未经检验,没收!

中国化妆品行业网 | 发布: 2016-07-18 15:59 | 编辑: jaction 丨点击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国外化妆品的需求不断增大。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接到市民举报,对辖区内某化妆品店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该化妆品店刚开业一个月,店内货架上摆放面膜、护手霜、保湿乳液等部分未经检验的韩国化妆品42盒,货值总计2010元。当事人销售未经检验的进口化妆品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该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的处罚决定。
  
  荔城食药监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进口产品时一定要看中文标识、批准文号和经销商等重要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对发现违法销售假冒化妆品的可以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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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进口化妆品   
来源: 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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