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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类产品列入化妆品监管

中国化妆品行业网 | 发布: 2013-10-18 22:15 | 编辑: jaction 丨点击量:

 

  10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不再向省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而是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牙膏类产品列入化妆品监管范围。《通知》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已发放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仍继续有效。化妆品生产企业已向省级质监部门提出新开办申请且审查符合要求的,转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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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化妆品监管   
来源: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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