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海淘回来的“爆款”化妆品就能放心用?并不能!前几天,苏州工业园区警方公布一起刚刚破获的特大制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案件。经过近6个月的侦查追踪,警方从一个窝点牵出了一条完整的海淘假货生产链,查获假冒品牌化妆品8万余件,抓获江苏、广东等地的制假售假团伙犯罪嫌疑人16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假冒伪劣化妆品,收到货后在小作坊中自行包装,并用正品名义在多种网络平台销往广州、北京、上海等地。

犯罪嫌疑人生产销售的假冒产品大多是正品专柜长期断货的“爆款”,其中一款品牌唇膏,专柜价近200元,即便是海淘渠道也需加价才能买到。办案民警在取证中曾让多名正在使用正品唇膏的测试者检验,无人能一次辨别真伪。

不法分子造假,“赝品”以假乱真。他们花重金研制配方,制造出来的假冒化妆品在包装几乎与正品一模一样。就连颜色、质地、使用效果、气味也极为相似。不法分子在国内造假货,再运出国,再通过代购或海淘向国内回邮,获得了海外发货凭证和入境证明。成本及低的假冒化妆品,售价可以翻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如此低成本牟利才使他们疯狂造假。
有网友说有这“以假乱真”的本事还不如人尽其才,



可是,制假分子就是为了沾正品大牌子的光呀!


让制假分子不惜铤而走险主要还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了,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条中对制假犯罪分子的处罚明显偏向于罚款,在东窗事发前他们可能已经赚得盆满钵满,不难想象制假分子在金钱面前尽折腰,罚款只是九牛一毛。
“外国的月亮比国内圆”这句话想来大家都听说过。外国的月亮之所以比国内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思想。世界上只有一个月亮,同样的月亮在不同的地方就不一样圆了?说来也是一个讽刺性的笑话。有些国人就有“崇洋媚外”的情节,没有根据实际的情况去判断,造成一味认为国外好的假象,认为在国外回来的东西、留过学的人都像是镀了金一样,十分的珍贵且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商家往往就看准这样思想的消费群体,“投其所好”,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同时也赚到了大钱,可谓是“一举两得”。
客观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国外的确是有些东西是比我们国产的要好,但是我们自身也不能将国产的产品看扁,首先一棍子打死,自己都不认可本国的产品,去一味地追求洋货,国产货即使有实力,但也会被消费者这种不公正的思想给冷落。
这些制造假货的人们铤而走险,为了赚取丰厚的利润,高仿山寨这些假冒伪劣 的产品,从中就忽视了版权问题。现在都有相关的政策保护知识产权,商家高仿的行为已经是触犯到了法律。对于正品商家而言,他们也是极其痛恨山寨这种现象的产生,更何况是通过倒卖山寨产品能赚取十几倍或上百倍的利润。
提高版权意识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想要提高人们的版权意识,真正的维护创作者的版权,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时代在不断变化,我们的法律规范也应“与时俱进”,让人们在法律的规矩里成方圆。而且,还应加大对侵权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人们敬而远之,不敢轻易侵权,更不敢轻易挑战法律的底线。